关于对《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07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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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县综合物流业发展,不断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所涉及的3号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确定。

(一)永久性征地补偿:水浇地65793元/亩、旱地52635元/亩、林地52635元/亩、草地21050元/亩、未利用地5300元/亩。农村宅基地按照相邻地类补偿,征用宅基地采取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一次性补偿20000元搬迁安置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补偿安置进行评估确定。

(二)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确定。

(三)临时用地按照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补偿标准,以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的方式以此类推。

(四)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按照《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五)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滩涂)等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三、工作步骤和程序

1.发布预公告:张贴《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土地征收预公告》。

2.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村、社群众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展勘丈登记:抽调的征地丈量登记工作组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勘丈登记,被征地拆迁农户对勘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按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与被征地拆迁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4.发放补偿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各项核算数据在所在地的村社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征地拆迁补偿费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以“一折通”方式发到被征地户。

5.按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及时组织报件材料,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6.征地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土地征收、用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批复文件信息公开。

7.建设施工保障:由黄泥湾镇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妥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黄泥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