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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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临夏县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项目目标

聚焦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及撂荒地复垦复耕巩固,在25个乡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2万亩以上(不包含玉米青贮面积),项目总资金160万元,来源为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2023年全县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主要服务于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关键环节,在全县范围内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托管服务标准

1.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耕:要深浅一致,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2)种:要下籽均匀,播种深度可播种作物实际要求实际对待,必须符合播种要求,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覆膜要平整,不损伤地膜;

(3)防:管控农药浓度,合理使用农药,防止农药对农作物造成损害。

(4)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收割秸秆高度可控制在10cm—15cm左右,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3.规模经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0亩以上;

(2)合作社: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农业企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4.撂荒地复耕复种的具体要求:

(1)撂荒地必须是2023年经临夏县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地块;

(2)2022年撂荒地专项整治已经奖补的面积除外;

(3)必须是种植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地块;

(4)需提供整治前后的影视资料或照片。

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方式进行补助。

(1)面向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落实到服务组织,由农户与服务组织在签订合同时注明补助金额,农户按照总金额减去补助资金后的金额兑付服务费用。服务组织完成作业后,按照哈工大惠达农机精准作业平台显示数据,进行资金补助。

(2)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落实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每个经营主体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落实到服务组织,每个服务组织复垦撂荒地年补贴金额不超过0.5万元。

2.补助标准:

1)在全托管服务:完成玉米、小麦、马铃薯全托管服务的,财政按照80元/亩的标准补助;

2)在单环节托管服务:耕地,市场参考指导价90元/亩,财政补助26元/亩;播种,市场参考指导价80元/亩,财政补助24元/亩;机防,市场参考指导价25元/亩,补助7元/亩;收获,市场参考指导价80元/亩,补助23元/亩。

3)荒地复耕复种:复耕复种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补贴标准按照实际托管环节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是确定服务组织;二是签订服务合同;三是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督查指导;四是申请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乡镇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抽验;兑付补助资金,经乡镇审核后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对资料进行汇总核实,核实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后兑付补助资金。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临夏县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