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暨2022年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鲁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有关会议精神,相关县(市)和部门作了汇报发言。
鲁泽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思想认识,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要找准工作差距,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下功夫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投资兴业、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要突出重点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放管服”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不断激发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要坚持依法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着力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行业系统的督查指导,持续推动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全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对照州上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上中心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各领域事项公开,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二、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2022年临夏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目标任务,进一步靠实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加强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就业稳岗、民生保障、教育医疗、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扩大有效投资、涉及市场主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拓宽政策推送渠道,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网站留言办理、依申请答复、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三、强化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明确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弥补工作短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力部署推动落实。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指导,对工作先进、完成质量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附: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pdf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政务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于5月17日下午,在统办楼15楼会议室召开临夏县政务信息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马振兴、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马小龙、25个乡镇党政办主任、县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人秘股长)、乡镇及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秘书共130多人。
会上马小龙同志传达学习了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各类工作通报,县政务信息中心主任杨燕庆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2022年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马小龙同志从政务公开、政务专区建设、机构信息公开、网民留言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务平台运行、信息报送等9个方面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办公室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网民留言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几个领域进一步做了工作安排及要求;万维公司技术人员对公文平台进一步做了细化培训;最后,纪检组组长马振兴同志进一步强调此次推进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参会人员认真领会此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政务信息各项工作。
通过此次推进会,使我县政务工作水平和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千字。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共四项,其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此项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各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处专门报告。
各行政机关年度报告格式模板附后。此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报告和统计口径,随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失效而失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的本级政府年度报告格式,参照这一格式模板办理。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年度报告内容依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确定,并参照这一格式模板办理。
二、报告方式及时间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范围,由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三要素的标准予以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要求,向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逐级向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不向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但是,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要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送本机关的年度报告。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把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一方面便于公众查阅,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范围予以明确。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参照上述要求公布年度报告。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年度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年度报告,应当逐级汇总相关情况和数据。县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地市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县级政府年度报告,于3月1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地市级政府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参照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报告要求,汇总形成全系统的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年度报告不仅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反映政府工作本身,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通过年度报告,能够系统反映各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要进一步深化对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加强领导。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各个方面,是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对本机关工作的一次系统梳理和全面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把年度报告列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专业性,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三)夯实基础。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全年工作情况。要将工作做在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自觉找准政府信息管理员的角色定位,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明确责任。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要履职尽责,高质量编报年度报告。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一、总体情况
(文字描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文字描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描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在此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千字。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共四项,其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此项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各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处专门报告。
各行政机关年度报告格式模板附后。此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报告和统计口径,随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失效而失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的本级政府年度报告格式,参照这一格式模板办理。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年度报告内容依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确定,并参照这一格式模板办理。
二、报告方式及时间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范围,由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三要素的标准予以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要求,向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逐级向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不向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但是,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要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送本机关的年度报告。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把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一方面便于公众查阅,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范围予以明确。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参照上述要求公布年度报告。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年度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年度报告,应当逐级汇总相关情况和数据。县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地市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县级政府年度报告,于3月1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地市级政府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参照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报告要求,汇总形成全系统的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年度报告不仅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反映政府工作本身,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通过年度报告,能够系统反映各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要进一步深化对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加强领导。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各个方面,是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对本机关工作的一次系统梳理和全面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把年度报告列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专业性,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三)夯实基础。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全年工作情况。要将工作做在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自觉找准政府信息管理员的角色定位,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明确责任。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要履职尽责,高质量编报年度报告。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一、总体情况
(文字描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文字描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描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在此处报告。)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以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加强重点领域和民生信息公开
(一)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化信息公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栏目,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2021年7月份启动,11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系统梳理,并逐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集中公开。临夏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临夏规划纲要”栏目,集中展示各县市各部门的规划体系。(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信息公开。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破数据壁垒,不断提高政策、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力度、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扎实推进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平台规范建设及高效运行,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推广“全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应用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编制公布州级地方性法规等设定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围绕重大民生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公开。同时,要紧紧围绕“五个十项目集中突破行动”、“五个百亿级产业”、“四个攻坚战”等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果。2021年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所有征地信息补录工作,对新制作的征地信息要及时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围绕乡村振兴深化信息公开。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核心,围绕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5大振兴和临夏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21个工作专责组具体职能,持续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公开中央、省、州出台的各项乡村振兴政策举措、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为社会各界参与我州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围绕财政等关键领域深化信息公开。按要求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实现与村(居委会)政务公开融合。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倒逼化解廉政风险。(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围绕疫情防控深化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准确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按要求、按程序、按时限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有效应对疫情传播的能力。做好重大健康行动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参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指导本县市、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并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卫健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
(八)加强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决策信息。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发布外,还应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等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1.注重解读效率。围绕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实,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机制,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
2.用好解读载体。统筹用好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头条等新媒体,特别是加大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材料转发转载力度,注重解读材料的质量,做到条理清晰,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丰富解读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方式,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同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认真调查办理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沟通、网上答复、见面答复、发送邮件等方式,全面细致解释政策法规,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切实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度
(十一)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按照《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确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本县市、本机关网站上的文本。(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法律顾问、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持续推动全州各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加强安全防护和日常运行管理。对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州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并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建设不规范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推进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州政府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广旅游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账号、“娱乐化”、“空壳”、监管不力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责任到人,动态管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注重日常监测管理和安全维护,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同时,要严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形成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进一步优化赠阅结构,压缩对各党政机关赠阅数量,积极向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提高公报知晓度、使用率和服务效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
(十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法律风险。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典型案例及答复文书》对我州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优化修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同时,要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申请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梳理制定年报编写质量考核指标。同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年报编制工作质量和效率,按期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发布。2021年9月底前,做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目录编制情况,州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基层政府编制相关目录。(责任单位:州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工作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州、县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对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加大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严肃整治考核评议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对本要点中提出的涉及本县市、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强化监督评价。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读网检查、实地检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实绩,确保考核公平、真实,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探索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依据,提高监督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