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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夏县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临夏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如下。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文旅局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策划制作《临夏县全域旅游》《临夏县秋季乡村旅游巡礼》等系列短视频(宣传片)以及旅游攻略、新闻简讯近480条。围绕秧歌汇演、临夏县首届摇滚音乐节、莲花湖观光游等文旅节会或项目,累计开展直播活动11次,多平台观看人数突破246000人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已按规定要求处理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公开机制。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全县文旅系统,局办公室及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维护机制。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配合做好旅游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关注热点动态。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引导方法和技巧,做到第一时间正面、权威信息回应发布,把握网络舆论主导权。

4.平台建设。我局将微信公众号“临夏县文旅之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5、监督保障。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和保障,督促相关股室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和旅游指南,积极更新工作动态,使“临夏县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成为文旅政策宣传、公众交流的平台,打造“阳光文旅”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并未将涉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部公开。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夏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以来,临夏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的有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临夏县公安局党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紧密结合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及时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临夏县公安局以“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多渠道收集公开内容,督促部门将业务和公开结合,2022年临夏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页面、内容进行公开完善,丰富了信息资源,第一时间发布群众关心的户籍办理信息,以及辖区治安情况通报信息等,人民群众通过平台就能查看、查询到关乎自己日常生活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依照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2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6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案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以来,临夏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应主动给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主动收集、归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群众意见和建议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考核,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有力推进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局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确定了专(兼)职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2022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4718条,行政处罚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临夏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程序、方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所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明确由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指出批评,限期整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及个人职责,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二是精心维护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内容详实;三是购置电脑和滚动显示屏,依托政务公开栏、12315维权站点、商标品牌指导站、“临夏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有效载体,适时发布政府信息,努力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互动。

      (五)监督保障。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依照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通过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州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的有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布本单位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全年累计主动公重点工作信息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优化环境”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多渠道收集公开内容,将业务和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及时做好发布公开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页面、内容进行公开完善,丰富了信息资源,第一时间发布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以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等,人民群众通过平台就能查看、查询到关乎自己日常生活的生态环保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各种信息 公开制度。建立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并在系统内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政服务事项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监督。在政务信息发布管理上,我局严格执行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政府信息 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凡是涉及政务公开的内容,都要由经办人、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三是为确保公民行使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公布了“12369”环境投诉热线,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导致个别公开事项理解把握还不够准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不够到位,工作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不丰富、公开方式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机制,按照时限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以来,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的有效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紧密结合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及时主动公布单位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服务退役军人”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多渠道收集公开内容,督促部门将业务和公开结合,2022年临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页面、内容进行公开完善,丰富了信息资源,第一时间发布群众退役军人事务办理信息,以及辖区内事务工作情况通报信息等,退役军人通过平台就能查看、查询到关乎自己日常生活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依照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案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政府信息质量不高二是政策解读文件较少、退役军人互动性不强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四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网站、报刊等媒体和平台作用,在信息技术、体制机制、管理维护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夏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有力推进了商务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涉及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处理。2022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更加易于寻找,为群众获取商务领域相关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工作领导机制。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条例,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商务重大动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不多;商务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县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商务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扩大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商务领域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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